国家层面首个规范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运作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国家能源局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规范运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从体制机制方面对管委会进一步作出了规范。
电力市场管委会是独立于电力交易机构的自治性议事机构,在电力市场建设过程中发挥议事协调作用,是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力量。
自2015年新一轮电改实施以来,全国各地已陆续组建33家管委会。国家能源局表示,由于国家层面未针对管委会运作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意见,各地管委会运作的进度、深度各不相同,在独立运作、职能发挥、运作管理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管委会的工作职责,包括讨论电力交易机构章程,审议工作规则;研究讨论电力市场相关交易规则、实施细则及实施方案;协助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监督规范交易机构行为,建立市场自律监督工作机制等方面。
“随着电力市场建设步伐日益加快,主体类别、市场规则、交易品种呈现多样化态势,电力市场的平稳运行直接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中国技术经济学会环境技术经济分会常务理事张建红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电力市场管委会是独立于电力交易机构的自治性议事协调机制,履行建立健全市场成员行为自律职责,与运营机构市场监测、监管机构专业监管共同构建电力市场运行“三道防线”。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正在积极推进中。记者获悉,国家能源局近期发布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相关文件的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了强化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基础制度,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维护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秩序,构建适应新能源高比例发展的市场机制,提升电力市场科学监管能力,加强组织落实等要求。
张建红认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是多层次的,包括国家电力市场,需要充分发挥北京、广州的电力交易中心作用,发挥省(区、市)市场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完善电力交易平台运营管理和跨省跨区市场交易机制,不同层次市场可相互耦合、有序衔接,还可以组建电力交易中心联营体。
国家能源局7月中旬召开的2023年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提到,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全面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研究制定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制度,深化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加强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监管,规范调度运行、交易组织、电费结算、信息披露等,纠正地方不当干预行为。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表示,建立统一市场,让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进行交易,是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统一电力市场越大,交易就越灵活,效率就越高,有利于实现供需平衡,让价格合理反映电力供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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