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的重要地位再次凸显。
3月30日,国新办就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表示,“十四五”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将进入一个新阶段,可再生能源将变为能源电力消费增量的主体。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到9.3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达到42.4%,较2012年增长14.6个百分点。其中,水电3.7亿千瓦、风电2.8亿千瓦、光伏发电2.5亿千瓦、生物质发电2952万千瓦,分别连续16年、11年、6年和3年稳居全球首位。
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世界第一
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在会上表示,我国已形成较为完备的可再生能源技术产业体系,下一步将加快实施能源领域碳达峰行动,制定更加积极的新能源发展目标。
从开发规模看,截至2020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到9.3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达到42.4%,较2012年增长14.6个百分点。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分别连续16年、11年、6年和3年稳居全球首位。
从技术装备看,我国已形成较为完备的可再生能源技术产业体系。水电领域具备全球最大的百万千瓦水轮机组自主设计制造能力;低风速风电技术位居世界前列,国内风电装机90%以上采用国产风机,10兆瓦海上风机开始试验运行;光伏发电技术快速迭代,多次刷新电池转换效率世界纪录。
从减污降碳看,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达到6.8亿吨标准煤,相当于替代煤炭近10亿吨,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约达17.9亿吨、86.4万吨与79.8万吨,为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强保障。
可再生能源实现跨越式发展,开发利用规模稳居世界第一,有力支撑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9%,如期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5%的承诺。
章建华介绍,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加快实施能源领域碳达峰行动,制定更加积极的新能源发展目标,大力推动新时代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市场化发展,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着力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积极构建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健全完善有利于全社会共同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有力推动可再生能源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生力军成长为碳达峰碳中和的主力军,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供坚强保障。
首提能源电力消费增量“主体”
李创军在会上表示,到“十四五”末,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装机占我国电力总装机的比例将超过50%,可再生能源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比重预计将达到三分之二左右,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的比重将超过50%。
“‘十四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将从原来能源电力消费的增量补充,变为能源电力消费增量的主体。”李创军称。
这是国家能源局首次表态,“十四五”期间将可再生能源作为增量的主体,而非“未来”时态。
值得注意的是,发布会还首次就“新型电力系统”作出官方解读。
3月15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指出,“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首先,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控制化石能源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具体如何构建这一新型电力系统?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黄学农在会上回应称,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要推动新能源成为电力供应主体,因此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多措并举保障新能源高水平的消纳利用。国家能源局将从三方面重点开展工作:
一是统筹优化新能源开发布局。在西北等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规划、布局一批以新能源为主的电源基地和电力输送通道;利用中东部地区相对较大的新能源并网消纳空间,积极推动就地开发利用。
二要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能力。在发电侧,加强火电灵活性改造,包括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天然气调峰电站的建设;在电网侧,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资源优化配置能力,特别要发挥大电网资源互济的作用;在用户侧,推进终端电能替代特别是绿色电能替代,提高需求侧响应能力。另外,加快储能的规模化发展。
三是要构建新能源消纳长效机制。实现电源、电网、用户、储能各类市场主体共同承担清洁能源消纳责任的机制,并完善新能源调度机制,保障调节能力与新能源开发利用规模匹配,同时科学制定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目标。
五条措施解决补贴拖欠
2021年后,以光伏、风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电正式进入“平价时代”。但是过去的一些可再生能源存量项目,仍然存在补贴资金不足、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等问题,导致部分新能源运营企业现金流状况不佳,企业成长性受影响。
如何彻底解决这部分补贴缺口?黄学农回应称,目前主要有五方面的措施,后续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抓好各项政策落地,逐步缓解并最终解决补贴拖欠问题。
第一,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化原则与可再生能源企业协商展期或续贷。目前部分可再生能源企业因为补贴拖欠导致资金相对紧张,但实际上这些补贴资金客观存在,而且是有政府信用担保的,所以我们要求金融机构在银企双方自主协商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实际和现金流给予贷款的展期、续贷或者调整还款进度和还款期限,来保证企业现金流不断。
第二,鼓励金融机构对已纳入补贴清单的项目发放补贴确权贷款。前一段时间财政部等几部门陆续组织开展补贴清单的审核,只要通过审核,纳入补贴清单的,就相当于对拖欠的补贴进行确权。
第三,鼓励企业通过绿证交易的方式减轻企业利息负担,分担利息压力。我们和相关部门正在研究以企业备案的贷款合同等材料为依据,向企业核发绿证,允许企业通过交易绿证来减轻利息分担压力,这对于企业也是有效减负手段。
第四,做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应收尽收。目前在电价里有一个附加“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目前的征收率没有达到百分之百,我们希望能够在前端,在附加征收环节做到应收尽收,实现百分之百的附加征收,以此扩大补贴收入来源和补贴收入规模。
第五,优化补贴资金管理。对自愿转为平价的项目企业优先发放补贴资金,同时鼓励对自愿转为平价的项目和企业继续加大信贷支持。
记者注意到,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国家能源局已联合印发了《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在市场化、法制化、银企自主协商等原则下,金融机构对政策合规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在企业发放电价补贴确权贷款,并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措施予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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