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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布准入条件为纯碱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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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12-02 11:23:10
  •     中国化工制造网讯


        工信部11月27日公布了《纯碱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对此,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和分析师都表示,由于目前的纯碱行业尚未完全回暖,企业新增产能的需求不大,因此准入条件短期影响有限,但将长期利好行业发展。对于具体的准入细则,各上市公司则看法不一。


        《纯碱行业准入条件》规定几大区域不再批建新增产能,其中包括:中、东部地区,东北、华北、西南地区,不再审批新建、扩建氨碱法纯碱项目,不再审批不同时具备靠近能源产地、有自备盐场并能保证原盐自给、靠近纯碱和氯化铵市场、交通运输方便等条件的新建、扩建联碱项目。西北地区不再审批新建、扩建的联碱项目和不同时具备靠近能源、原料、水源以及没有渣场基底防渗、防漏、不污染地下水源和没有全面实现碱渣综合利用等条件的新建、扩建氨碱项目。

     
        双环科技证券事务代表张健称,目前行业产能过剩的比例大约是20%左右,出台相关限产措施对于行业而言是一个长期利好。山东海化证券事务代表李光强对记者表示,这个规则的出台对于行业长期发展是有利的,但由于纯碱行业不景气,目前公司没有新增产能的计划,短期内对公司不会有什么影响。

     
        此外,有行业分析人士告诉记者,由于纯碱行业的特殊性,对于企业选址有着特殊要求,必须具备靠近能源产地、以及便于处理制造纯碱产生的废弃物氯化铵的排放,因此,现有的大型纯碱行业龙头企业绝大部分集中在北方、布局在渤海湾周边,目前,中、东部地区,东北、华北、西南地区、西北地区在选址上本身就不具备天然优势,这些地方申报批建纯碱项目的可能性其实不大。


        《纯碱行业准入条件》对新建纯碱项目提出了规模要求:氨碱厂设计能力不得小于120万吨/年,其中重质纯碱设计能力不得小于80%。联碱厂设计能力不得小于60万吨/年,其中重质纯碱设计能力不得小于60%,必须全部生产干氯化铵。天然碱设计能力不得小于40万吨/年,其中重质碱设计能力不得小于80%。


        对于此项规则的出台,三友化工证券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建厂初期投建规模就是60万吨的生产线,目前已经扩建达到了200万吨,此次出台的准入条件提出的产能基本属于中等偏下的规模,因此,门槛并不算高。而对于其中关于重质纯碱的产能设计限制,行业内则有不同声音。山东海化的李光强告诉记者,目前公司轻质纯碱和重质纯碱的销售比例已经达到了4:6的比例,重质纯碱的需求开始超过轻质纯碱,他认为,这应该是一个趋势,也对介入行业发展的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但有上市公司人士提出,其实由生产轻质纯碱向重质纯碱的转化,技术、工艺上并不存在难题,主要就是资金投入的问题,每吨只需要增加就几十块钱的成本,因此,工信部设立这个规定在产能控制上并不一定能起到作用。他认为关键的因素还是来自于市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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