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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级环保部门可批新建PX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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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4-30 10:58:37
  • 广州日报
  •     昨日从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获悉,《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15年本)》将于近日正式“出炉”,明确了将部分工艺较先进、环保技术较成熟、环境影响和风险相对可控的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到市、县。其中,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改扩建化工项目和不涉危化品的码头泊位等6类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由省级下放到市级。
        
        2015年3月16日,环保部以2015年第17号公告发布了《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对部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进行了调整,下放了钢铁、冶炼、火电等一批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省环保厅承接了大部分由国家下放审批权限的项目,主要包括火电热电项目、新建对二甲苯(PX)等化工项目等(见上表)。
        
        同时,由于国家将不涉及跨境、跨省的输油输气管道、铁路、内河航运、桥梁、隧道、输变电工程等项目下放地方审批,今后由省审批的此类跨地级以上市项目将会有所增加。
        
        省环保厅负责人表示,国家下放审批权限至省级环保部门后,今后上述类别的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效率可望大幅得到提升。
        
        省环保厅负责人表示,此前执行的《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13年本)》施行两年多来,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些类别的项目的生产工艺和环保措施较为成熟,其环评审批权限可进一步下放。
        
        在此次《名录》修订中,省环保厅将环保部下放的和广东2013年版本中实际环境影响和风险可控项目的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到了市级环保部门,主要涵盖了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通用机场等项目。
        
        有关环保专家指出,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后,项目上马速度会加快,但如何加强监管更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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