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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碱准入条件标准的提高 旨在抑制产能持续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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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12-09 10:44:20
  •    工信部公布的《纯碱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从生产布局、项目规模、节能减排、产品质量等多个方面对新建纯碱项目和现有纯碱企业提高了标准。近日,中国纯碱工业协会理事长底同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准入条件设置的门槛较高,目的在于抑制当前纯碱行业产能过剩和持续膨胀。
       
      据底同立介绍,目前我国纯碱年产能大约2100万吨,而国内需求量在1600万吨左右,出口约200万吨,产能过剩情况严重,导致行业复苏减缓、贸易摩擦风险加大。即使这样,一些地方或企业对纯碱项目的投资热仍未降温。与此同时,目前我国纯碱企业年生产规模从10多万吨到300万吨大小不一,能耗水平也差距甚大,重质纯碱产量仅占纯碱总产量的39.34%。
       
      底同立称,该准入条件是针对目前的行业状况而提出的,重点在于抑制纯碱行业产能过剩。其所涉及的标准先进,现有生产企业难以全部达到这些标准,新建项目全部达标也有难度。
       
      准入条件规定,中、东部地区,东北、华北、西南地区,不再审批新建、扩建氨碱法纯碱项目和不同时具备靠近能源产地、有自备盐场并能保证原盐自给、靠近纯碱和氯化铵市场、交通运输方便等条件的新建、扩建联碱项目。西北地区不再审批新建、扩建的联碱项目和不同时具备靠近能源、原料、水源以及没有渣场基底防渗、防漏、不污染地下水源和没有全面实现碱渣综合利用等条件的新建、扩建氨碱项目。
       
      准入条件设立了新建项目规模门槛:氨碱厂设计能力不低于年产120万吨,其中重质纯碱不得低于80%;联碱厂年产不低于60万吨,重质纯碱不低于60%;天然碱年产不低于40万吨,重质纯碱不低于80%。准入条件还具体规定了新建、扩建项目的综合能耗指标和水循环利用率须达到95%以上,这两项指标要求现有的纯碱生产企业须分别在2015年和2013年前达到要求。据悉,该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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