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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致17人死亡矿难:事故煤矿不具备试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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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10-09 09:40:11
  • 京华时报
  •     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初步查明,贵州荔波4日发生的17人死亡事故的煤矿并不具备联合试生产条件,而有关部门却批复同意其试生产。同时,该煤矿还存在瓦斯管理混乱、非法承包等问题。
       
        10月4日,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安平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致17人死亡。经查,该矿2003年建井,设计年生产能力6万吨,2008年技改为9万吨,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其建设项目《开采设计方案》及《安全设施设计》均通过了相关部门审查批准,2008年10月开工建设,今年6月29日经黔南州工信委批复进入试生产阶段。
       
        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公布的安平煤矿事故通报称,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该矿掘进井下+350m水平水仓时进入突出煤层,未采取有效防突措施,放炮诱发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认为,这起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该矿属技改矿井,其水仓正在建设,不具备联合试生产条件,而有关部门却批复同意其进入试生产阶段;二是该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却未采取任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相关措施;三是该矿瓦斯管理混乱,瓦斯浓度由0.2%突然增大到1.28%后,未采取任何处理措施;四是该矿非法承包,劳动组织十分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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