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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股份回应污染万亩海洋 曾向证监会专题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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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10-17 13:54:51
  • 新华财经
  •     中交股份“环保门”事件又有新进展,据悉,受污染事件影响的受损失企业已将中交股份子公司中交烟台公司起诉至法院,法院已立案,目前该案件正依法审理。
       
        而对于烟台公司被起诉一事中交股份方面称并不知情,并称对于“乳山事件”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作了详细说明,没有隐瞒,也曾就此给证监会进行过专题汇报,是在证监会完全知情的情况下,通过证监会的严格审批。
       
        而这一说法未经中国证监会证实。
        
        中交股份烟台子公司被起诉
        
        媒体对中交股份刻意隐瞒其全资子公司中交烟台公司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披露,引起广大投资者的广泛关注。
       
        10月12日,受污染事件影响的受损失企业已将中交烟台公司起诉至法院,法院已立案,目前该案件正依法审理。
       
        据介绍,2010年2月,山东省乳山港业主单位乳山市港航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中交烟台公司签署《乳山港航道工程施工合同》,由中交烟台公司采取吹填的形式对乳山港航道进行疏浚。
       
        2010年3月6日,中交烟台公司开始施工。施工后不久,乳山港附近海域发生污染,在当地海域进行水产养殖的养殖户发现,养殖的贝类发生大规模死亡,涉及污染海域面积达万余亩。
       
        “这么大的环境污染事件不可能不了了之,我们已经向环保部、国家海洋局、证监会等监管部门提交了举报材料,要求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中交公司在乳山港建设中发生的特别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给我们这些受损失的养殖户一个交代。因为该污染事件,这片海域在3年之内都无法恢复养殖生态,我们的损失是巨大的。环保部、国家海洋局、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已经受理了我们的材料。中交股份因其子公司的此次污染事故而不符合上市条件。”新嘉华公司负责人说。
        
        中交股份称:滩涂养殖户并未起诉中交烟台公司
        
        据媒体报道,中交烟台公司在对乳山港航道进行疏浚过程中造成海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这一事件中的受损失企业已将中交烟台公司起诉至法院,而中交股份方面称对此并不知情。
       
        该污染事件后,中交股份对媒体称: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滩涂养殖户并未就民事侵权索赔事宜起诉乳山市港航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和中交烟台公司。
        
        据了解,中交股份招股说明书的签署日是2011年9月21日,但是在《乳山市新嘉华水产有限公司关于中交股份子公司施工造成特别重大污染事故的声明》中,新嘉华公司已将中交烟台公司起诉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认定中交公司因施工造成“特别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并承担污染侵权责任,诉讼标的为1.85亿元,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8月12日立案,目前该案件正在依法审理期间。
        
        中交天津航道局:养殖户应起诉我们 这样有助于事件解决
        
        对于受污染事件影响的受损失企业已将中交股份子公司中交烟台公司起诉至法院,法院已立案,并未得到更多具体细节,而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法律顾问李纯民表示:“中交股份以及中交烟台公司对中交烟台公司被起诉一事不知情,我们希望新嘉华公司等养殖户起诉我们,这样有助于事件的解决。”
        
        中交股份回应:“乳山港事件”曾向证监会进行过专题汇报
        
        中交股份因被指孙公司有染“豆腐渣”公路工程建设,并涉嫌刻意隐瞒全资子公司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正陷入一片质疑声中。
        
        10月13日,中交股份投资关系部人士首次回应证实,被指参与“豆腐渣”甘肃天定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方之一西安萌兴高等级公路工程公司,确实是中交股份全资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二公局)的子公司,有关事宜也的确没有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披露。公司正跟子公司进行全面核查。
       
        而对于涉及其全资子公司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乳山港事件”,该人士表示,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作了详细说明,没有隐瞒,也曾就此给证监会进行过专题汇报,是在证监会完全知情的情况下,通过证监会的严格审批。
       
        这一说法未经中国证监会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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