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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炼化污染物排放标准将接轨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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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9-25 09:29:12
  • 中国化工报
  •     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制定的《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这项被称为炼化行业史上最严格的环保标准通过后,部分污染物排放限值有望与发达国家接轨。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包括22项污染物,基本涵盖了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总铅、总砷、总汞、总铬、总镉、悬浮物等所有常见的污染物种类。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包括6项污染物,也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颗粒物等常见污染物纳入其中。将新标准与现行标准进行比照,可以发现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下降约30%,氨氮下降约20%,水特征有机污染物下降约30%;在大气污染物方面,常规大气污染物下降约50%,有机特征大气污染物下降达95%。新标准颁布实施后,将促使我国炼化行业的环保工作跃升一个大台阶。
       
        新标准主要起草人、中国石化抚顺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韩建华表示,新标准提出的更为严厉的污染物排放指标,是在综合考虑了企业现有技术水平、并参照西方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而提出的。新标准与现行标准最主要的区别是,进一步明确了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特征有机污染物等指标控制的可操作性。
       
        负责征求意见的环保部科技标准司相关负责人赵国华表示,征求意见工作截止到10月8日。他强调,新建企业自2015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17年7月1日起,其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将按新颁布标准的规定执行,现在看来相关企业整改达标的时间紧迫。
       
        对此,中石油吉林石化炼油厂厂长兼党委书记姜昌泉表示,新标准十分严格,企业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造,尤其是废气污染物目前还很难实现达标排放。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周竹叶表示,新标准提出更为严厉的条件与排放指标,与现行标准有了比较大的提高和进步。为更好地推动新标准的修定和实施,石化联合会将组织相关专家、企业进行学习研讨,积极反映企业诉求和行业呼声,力争使新标准更加规范、完善和可行,让新标准真正发挥扶优汰劣的刚性导向。
       
        据了解,炼化行业现行的环保标准是1996年发布施行的,而且对炼化行业的特点反映得不够充分,分类指导性也不强,技术指标宽严程度不够准确,已不能满足当前炼化行业转型升级的实际需要。
       
        同时征求意见的还有《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文章关键词: 炼化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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