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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气价正式实施 天然气改革尺度再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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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3-24 09:09:05
  • 中国产经新闻报
  •     2014年资源产品价格改革再提速,继居民阶梯电价和阶梯水价政策实施后,阶梯气价正式加入到资源产品价改队伍中。
        
        3月21日,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我国计划2015年底前在全国所有已通气城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将居民用气分为3档,气价原则上按1∶1.2∶1.5左右的比价安排。
        
        所谓“阶梯气价”,是指居民在一定周期内超过天然气基本消费量后,对用户消费气量分段定价,资源价格随使用量增加逐级递增。
        
        我国天然气消费持续快速增长,国内天然气产量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2013年对外依存度已超过30%,长期以来,我国对居民用气实行低价政策。天然气作为不可再生的清洁能源,此番改革势在必行。
        
        “阶梯价格调整,意味着城市燃气分销将获得更高的利润。”卓创资讯天然气市场分析师刘广彬说。
        
        刘广彬指出,由于居民用户接驳利润有限,城市燃气运营商盈利主要源自工商业用户接驳,且城市燃气运营商进驻城市,一般需要承担市政管网的铺设工作,初期投入比较大。此次针对下游终端零售价格的调整,意在保证下游分销商的经营利润,鼓励其继续开发城市燃气,提高我国城镇气化率。
        
        从2011年开始,中国油企气企由于进口气价倒挂影响,亏损较为严重,通过阶梯气价政策,油企的部分亏损或者补贴压力可以向下游转移,对于中石油等企业减少亏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中商情报网行业研究员罗泽杰指出。
        
        实行阶梯气价后,获利的城市燃气企业应该合理利用这部分增收。刘广彬认为,城市燃气运营商应进一步加强城市燃气储备及调峰设施的建设,全力保障天然气供应;其次,进一步优化城市管网及门站等燃气基础设备建设,对老化设施进行改造,提高用户使用体验;此外,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城市燃气开发力度,增加居民及非居民用户的接驳数目。
        
        燃气企业将会尝到阶梯气价的甜头,这源于新一届政府对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的市场化定调。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将推进石油、天然气、电力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的大方向是市场化趋势,罗泽杰表示,价格改革只是前奏,要从根本上改变国内天然气价格与国际市场结构性倒挂的不利局面,天然气价格要反映资源稀缺性及市场供求关系的同时,也要形成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在执行上的通畅性,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效应。
        
        天然气价格改革大局中,当然离不开气企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刘广彬指出,上游“三桶油”等开采、进口单位更需考虑国家能源安全,在保障民生的前提下尽量减轻国家负担,增加国内天然气产量,寻找合适国外资源进口,合理放开管网的进出权限;下游分销企业应该配合国家政策导向及规划做好城市燃气运营工作,提高城镇燃气气化率,在签订城市燃气运营权之后,要做好城市管网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优化自身的服务体系。
        
        市场化是大势所趋,气企更要以市场化手段来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刘广彬认为,供气企业应该提高供应保障,避免在用气高峰出现限、停供的现象;应提高服务提现,解决好用户在接入、使用、缴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简化手续;还需要在用户的承受范围内,适当降低接驳、维护等分销企业有一定定价话语权的费用。
  • 文章关键词: 阶梯气价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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