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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成品油定价机制:调价周期拟缩至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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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01-02 08:10:20
  • 21世纪经济报道
  •     本报获悉,新版成品油定价机制核心思路基本确定。
        新方案调整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缩短调价周期,调价时间从现行22天或减少到10天;二是改进调价操作方式,定价权下放到企业,发改委不再审批价格调整。
        熟悉定价机制改革的专家告诉记者,“油价改革大局已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特别提出 完善原油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国家部门正在综合考虑市场供需、国际油价等因素,等待新机制出台的时间窗口。”
        中石油市场研究人士认为,当前世界经济复苏缓慢,油价从历史上看虽然不低,但和今后相比可能仍处于相对低位。“目前应是改革的较佳时机。早改早主动,越拖难度越大,越等矛盾也越突出。”
        国内成品油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企业自主定价。届时,政府的职能管理油品质量,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有效竞争。
        现行定价机制有漏洞
        自2009年1月1日新成品油价格机制实行以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15次,10升5降。其中,2009年我国汽柴油价格调整8次,2010年调整4次,2011年仅调整3次。
        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运行两年来,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其中两个问题最为严重,一是,调价具有滞后性,无法对市场供需关系做出准确反应,导致涨易跌难;二是,放大市场预期,加重投机套利。
        在既往的价格调整过程中,为控制国内物价水平,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低于同期国际油价波动幅度。
        10月8日,国家发改委在“就降低成品油价格答记者问”中称,现行机制执行以来,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应提高70%以上,但实际仅上调了50%左右。
        在国际油价上行或下行趋势比较明朗的情况下,部分社会企业通过囤积等方式牟利,在一定程度上扰乱市场秩序。“为应对投机,政府选择在满足条件下不调整,影响公信力。”上述中石油人士说。
        此外,现行定价机制未对国际油价高于80美元/桶和130美元/桶以上时,国内油价如何调整做出具体规定。
        现行定价机制称:“当国际油价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加工。高于每桶130美元时,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上述规定只是原则性表述,在执行过程中没有具体的标准。而且今后100美元/桶左右的高油价成为常态,新机制应在此方面加以完善。”有专家分析说。
        定价权将下放企业
        根据本报记者了解,新方案有意将成品油定价权下放给三大石油公司,成品油价格调整不需要向国务院报批。
        上述熟悉定价改革的人士称,政府仍可能制定汽柴油最高限价,企业在此价格范围内自主定价,并接受政府监督。
        而两大石油公司对这一改革意见并不愿意接受,认为下发时机并不成熟。其理由称:“目前价格到位欠账较多,石油进出口贸易尚未完全放开,企业间竞争尚不充分。企业自主定价难度大,不易被舆论和消费者接受。”
        中石油规划院市场研究专家向本报记者解释称:“成品油价格定价权,近期应该很难真正下放。现在大家提到的下放只不过是按规定行使宣布权而已。定价机制已把价格定死了,企业只是宣布价格而已。”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部部长冯飞认为:“政府应从价格管理中退出,形成能涨能落的价格机制,反映市场供需和资源价值。国家应引入社会舆论监管,以督促两大石油公司定价行为,防止出现价格同谋。”
        分油种看,航空煤油价格改革已率先走在改革前列,定价权已下发企业。
        2011年8月1日,国家发改委推出航空煤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逐步实行
        市场定价。航空煤油(标准品)出厂价格暂按照不超过新加坡市场进口到岸完税价的原则,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这被视为是国家对定价权下放和定价计算公司透明化的探索,为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试点。
        从国际经验看,韩国已于1997年完全放开石油价格,市场竞争形成定价,可为我国借鉴。
        韩国在成品油改革同时,同步进行市场体制改革。如,放开国内成品油价格和销售毛利限制,允许成品油自主进口,取消对炼油产业的限制,加油站可经营多个品牌的油品,并规定成品油零售商必须具备60天储量的库存。价格放开后,不同石油公司之间的价格出现多样化,竞争程度高,成品油出厂价格大幅下降。
        两大油建议同步改革成品油税费制
        近期,中石油、中石化旗下咨询机构均在不同场合提出成品油价格改革的意见。
        中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人士认为:“缩短调价期限、增加石油挂靠品种只是对形成机制的微调,尚未形成市场化的定价机制。”
        中石油、中石化建议,国家应出台配套改革措施,防止机制半途而废,不能全面贯彻执行。在新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出台同时,同步改革成品油税费的征收环节和分配机制,将价内税改为价外税。
        中石油一份研究报告称,中国生产流通环节税收占成品油终端价格的27%-30%,税收推高油价。
        其建议,在高油价或者经济严重放缓的情况下,国家可以适度降低税收水平以利于经济恢复。此外,价外从量的税收制度可起到价格自动调节作用,也有利于消费者明晰价格构成,主动节约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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